
新湖南客户端8月18日讯(通讯员 蒋君)8月17日,东安县人民法院10余名干警前往大庙口镇,成功执行一起腾房案。
李某甲与李某乙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法院裁定将李某甲位于大庙口镇某处的房屋以物抵债给李某乙,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2021年7月13日两次前往该房屋张贴公告限期搬出,但李某甲仍未搬出,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按照事前安排部署,对该房屋内的物品一一清点拍照,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腾房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终将该房屋成功腾退。
本次案件的成功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编:张钰茜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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